湖南長沙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培訓考試
各有關單位及個人:
根據交通運輸部基本建設質量監督總站和交通專業人員資格評價中心《關于組織2011年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過渡的通知》(質監綜字{2011}3號)文件精神,為了保證2013年度檢測人員考試的順得進行,現將檢測人員報考。培訓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考條件
申請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紀守法,遵守試驗檢測工作職業道德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試驗檢測工作
(三)申請檢測員的考生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2年以上所申請專業的工作經歷,或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具有初級(含技師、高級工)專業技術任職資格。
(四)申請檢測工程師的考生應取得中級或相當于中級(含高級技師)以上工程專業技術任職資格,有1年以上所申請專業的試驗檢測工作經歷,且滿足以下相關專業學歷的年限要求
1、獲博士學位當年
2、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3年以上
3、獲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4年以上
4、大學本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5年以上
5、大學專科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7年以上
6、工作后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
7、工作后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8年以上
8、相關專業中專畢業后,從事工程專業技術工作12年以上(以上學歷條件高級技師除外)
二、考試科目設置及時間安排
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資格(以下簡稱檢測人員)分為公路工程和水運工程2個專業,設試驗檢測工程師(以下簡稱檢測工程師)和試驗檢測員(以下簡稱檢測員)2個等級。公路工程和水運工程檢測工程師考試科目分為公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檢測員僅設置
公路檢測工程師和檢測員考試專業科目分為:材料、公路、橋梁、隧道、交通安全設施和機電工程:水運工程師和檢測員考試專業分為:材料、地基與基礎、結構。
試驗檢測工程師應當通過公共基礎科目和任意一門專業科目的考試:從事試驗檢測工作兩年以上且具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的考生可免試公共基礎科目
試驗檢測員應當通過任意一門科目的考試
試科目安排 |
第一天(2011.6.25) | |||||||||||||
上午10:00——11:30 |
下午14:00——16:00 | |||||||||||||
公路工程 |
科目 |
公共基礎 |
材料 |
交通安全設施 | ||||||||||
等級 |
檢測師 |
檢測師 |
檢測員 |
檢測師 |
檢測員 | |||||||||
水運工程 |
科目 |
公共基礎 |
材料 |
—— | ||||||||||
級別 |
檢測師 |
檢測師 |
檢測員 |
—— |
—— | |||||||||
考試科 目安排 |
第二天(2011.6.26 | |||||||||||||
上午9:00——11:30 |
下午14:00—16:00 | |||||||||||||
公路工程 |
科目 |
公路 |
隧道 |
橋梁 |
機電工程 | |||||||||
等級 |
檢測師 |
檢測員 |
檢測師 |
檢測員 |
檢測師 |
檢測員 |
檢測師 |
檢測員 | ||||||
水運工程 |
科目 |
結構 |
—— |
地基與基礎 |
—— | |||||||||
等級 |
檢測師 |
檢測員 |
—— |
—— |
檢測師 |
檢測員 |
—— |
—— | ||||||
但每個考生可報多個專業,但注意考試時間不沖突為前提:
三、教材管理
考試仍使用《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業務考試大綱(2010年版)》,考題內容在深度和廣度上不超出大綱范圍。考生可學習參考由質監總站和評價中心2010年組織編寫的考試用書
四、成績管理
根據《公路水運工程試驗檢測人員考試辦法》有關規定,2009年度(兩次)、2010年度(一次)過渡考試的單科有效成績在本次考試中仍然有效。
五、證書發放
通過過渡考試的,由相應質安機構發放考試合格證,合格證和原試驗檢測人員證書等待職業資格制度建立后按國家有關規定換發相應證書。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接收報名
七、報名材料:一寸的證件彩照三張,報名表(蓋章)。身份證、職稱證、畢業證復印件及證件原件。
八、報名地址
湖南省長沙市五一大道98號
聯系電話;0731-82880925 0731-8288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