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及有關人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注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和《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認定辦發》的通知(安全總局令11號文件),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的煤礦、非煤礦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管理人員15%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備1名。安全生產中介機構應當按照不少于安全生產專業服務人員30%的比例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為了做好報名考試相關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 :
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科目分為四科:《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二、考試性質:
考試為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滾動周期),參加四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任意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內有效。
三、報考條件: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安全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免試條件:
凡符合注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且在2002年9月3號前己評聘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及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即日開始報名
考試時間:9月7日—9月8日
五、培訓方式
我校特聘請多年參加閱卷及命題工作的知名教授及國家安全監督管理總局培訓中心專家授課,重點講解命題規律、考核重點、難點、使學員通過培訓能順利過關。
六、報名材料
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原件及注冊安全工程師報名表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張。
七、報名地點
湖南省長沙市五一大道98號
乘車路線:12路 104路 105路 111路 113路 117路 202路 312路 317路 401路 405路 803路 118路 旅1路 立珊線至長島路口站下
聯系電話;0731-82880925 0731-82880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