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試及報名
根據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物流師》國家職業標準的要求,為增強物流人員的業務水平,提高勞動者就業競爭能力和服務意識,促進國家職業資格證制度全面推行。經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批準,2013年繼續開展高級物流師、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考證培訓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培訓對象
在生產、流通和服務領域中從事采購、儲運、配送、貨運代理、信息服務等操作和管理的人員。
二、報考條件
(一)助理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三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以上。
2、取得高級技工學校或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行政部門審核認定、以培養高級技能為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3、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二)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2、高中以上文化,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8年以上,或相關專業大專畢業從事本職業4年以上。
3、大學專科畢業或高級技工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生,取得本職業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4、取得大學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
(三)高級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物流師(職業資格二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以上。
三、培訓內容及師資
1、培訓內容:物流市場分析與供需管理、物流信息管理、物流運輸管理、倉庫管理與庫存控制、物流配送管理等。
2、培訓教材:采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部頒培訓教材。
3、培訓師資:經國家相關部門審核認定的資深物流專家、知名教授。
四、考核鑒定
培訓期滿,由我中心統一組織參加國家職業技能統一鑒定考核。鑒定考試分理論知識、專業能力和綜合評審,各項成績均合格者,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頒發相應等級的《高級物流師》、《物流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
五、政策待遇
依據中共湖南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湘辦發[2007]13號)文件精神:鼓勵企業對已聘的高級技工(國家職業資格三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和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職業資格按業績貢獻相應享受同企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和高級工程師的工資福利、帶薪學習、培訓、休假、療養保健、出國進修等有關待遇:凡取得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被用人單位聘用后依據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和湖南省財政廳(湘勞社證字[2006]22號)文件精神享受相應津貼,其標準為:“已取得高級技能(國家職業資格三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其津貼可按不低于80/月的標準執行;取得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二級)、高級技師(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職業資格證書,且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其津貼可分別按不低于150元/月、260元/月的標準執行。”
六、培訓報名
報名地址:湖南省長沙市五一大道98號
乘車路線:12路 104路 105路 111路 113路 117路 202路 312路 317路 401路 405路 803路 118路 旅1路 立珊線至長島路口站下
附件:
注意事項:
1、報名時須交1寸2張、2寸2張正面半身免冠照片,身份證、學歷證明復印件各1份和單位工作年限證明。
2、考核方式:
理論考核:分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
實操考試:專業能力考試;
綜合評審:物流師、高級物流師為專題論文及項目決策考試。
聯系電話:0731-82880925 82880923